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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笔试结束之后,这些注意事项要重视!!

更新时间:2024-06-06 22:05:25作者:自考大萨斯

哈喽,大家好,勇敢的牛牛来啦!

2021年下半年的教资笔试已经结束

教资笔试结束之后,这些注意事项要重视!!

受疫情影响

部分地区给未能参加教资考试的考生

开通了退费通道

另外

很多地区也给这部分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

延长了笔试有效期

符合要求的同学赶快申请哦!

广东

各位考生: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于10月30日举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向所报考区招办申请退回报名费用。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请退费条件

未能正常参加考试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退费:

(一)考试期间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

(二)因疫情被隔离(需提交防疫部门出具的隔离证明)无法到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期间已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考生不可申请退费。

二、申请退费流程

(一)申请退费时间:11月5日12:00前,逾时视为自愿放弃。

(二)申请机构:本次考试所报地市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申请需要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健康码(彩色)、确诊或者隔离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根据地市招办意见,可提交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经逐级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并最终核准退费的考生,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

(二)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附件: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电话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1日

原文公告:

https://eea.gd.gov.cn/shks/content/post_3616962.html

湖南

关于受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湖南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向所在考区提交退费申请,经考区核准符合退费条件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因个人原因没有准备好相关材料被挡在考点外面的考生或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在退费范围之内。

一、受理时间及要求

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于11月1日-5日向所在考区提交退费申请,申请的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以及退费原因,并附上证明材料。超过受理时限视为自愿放弃。

二、申请条件和证明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提出退费申请:

1.因疫情防控措施,于10月28日至30日期间,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2.考前14天(10月16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3.“健康码”、“行程卡”为非绿色,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的考生。

考生提交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显示考生信息的非绿色“健康码”或“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和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检测时间需符合参考考区疫情防控要求);

2.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或街道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

3.考前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行程票据(长途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

三、合格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说明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附: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联系地址和电话

         ????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1日

原文公告: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sjyksy/ksytzgg/202111/t20211101_20955663.html

四川

四川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因疫情缺考申请退费的通知

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部分地区为防止疫情扩散采取了临时管控措施,致使部分考生无法正常参加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现将申请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无法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受理时间

因疫情缺考的考生可于11月1日至11月5日每天9:00-17:00向报考考区所在市(州)的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退费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

2、考生本人报名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确保截图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需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告示或证明材料,管控区域或隔离点的书面证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四、提交方式

申请退费的考生须按照考区所在市(州)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甄别后,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3、因疫情原因成功退费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半年。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1日

原文公告:

https://www.sceea.cn/Html/202111/Newsdetail_2290.html

江西

江西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因疫情缺考申请退费的公告

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部分地区为防止疫情扩散采取了临时管控措施,致使部分考生无法正常参加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现将申请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无法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受理时间

因疫情缺考的考生可于11月1日至11月5日每天9:00-17:00向报考考区所在设区市的招生考试机构提出退费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

2.考生本人报名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确保截图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需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告示或证明材料,管控区域或隔离点的书面证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四、提交方式

申请退费的考生须按照考区所在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甄别后,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3.因疫情原因成功退费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半年。

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1日

原文公告:

http://www.jxeea.cn/art/2021/11/1/art_26671_3704726.html

天津

关于受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参加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于10月30日结束。因受疫情影响,少数考生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对由此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也为上述考生顾全大局,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深表谢意。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有考生本人提交退费申请,经核准后,其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因个人非疫情防控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一、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未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退费:

1.有国家划定的中高风险地区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划定的重点涉疫地区(10月29日更新)旅居史的;

  2.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记录不符合《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10月27日更新)》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的;

  3.核酸检测结果不符合《2021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10月27日更新)》规定的疫情防控要求的;

  4.因疫情防控措施,考试当天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的;

  5.10月29日的天津健康码为红码,且明确向所属考区承诺,放弃本次考试的;

  6.10月29日接到我院推送的手机短信(内容为:“考生你好,由于考前你本人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市防控指挥部划定重点涉疫地区旅居史,请遵守防疫规定明天不要到考点参加考试。谢谢!”)的。

二、提交材料

  考生提交申请时需上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所有提交申请的考生须提供显示考生身份信息的天津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

  2.符合受理范围中条件3的考生,还须提供显示考生身份信息的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

  3.符合受理范围中条件4的考生,还须提供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显示考生身份信息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

  三、受理时间及申请办法

  1.11月1日—2日,考生按上述要求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2.11月3日—5日,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http://www.zhaokao.net)进入“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在线提交退费申请,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选择“退费原因”,并上传证明材料;

  3.受理范围中符合条件5或条件6的考生可免于申请, 直接退费;

  4.超过受理时限(11月5日)视为自愿放弃。

  四、几点说明

  1.本次退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2.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3.考生须确保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4.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附件:考生咨询电话

原文公告:

http://www.zhaokao.net/zkzx/system/2021/11/01/030004006.shtml

贵州

关于受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因我省遵义市及省外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为防止疫情扩散,受此影响地区采取了地方临时管控措施,导致部分考生无法如期参加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解决考生实际问题,经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批准,对我省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费全额退费及延长笔试成绩有效期的处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退费

(一)受理退费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5日,过期不再受理。

(二)退费申请方式

考生在受理时段内发送申请邮件(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到报考考区指定邮箱(附后),将所需证明材料图片制成rar或者zip格式压缩包作为邮件附件。

(三)申请退费条件及证明材料

1.10月28日至30日期间,考生因疫情防控措施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发送材料为: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证明。

2.10月28日至30日期间,考生身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或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上传材料为:“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本人行程界面截图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临时管控证明。

3.10月28日至30日期间,考生身处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外,而考点位于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的考生。

上传材料为:“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本人行程界面截图或所在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出具部门公章。不符合上述退费条件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不做任何处理。

(四)退费方式

受理期结束后,各考区对提交申请考生信息逐一甄别,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省招生考试院,由省招生考试院汇总后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按考生原交费途径统一进行退费。

二、关于成绩有效期

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10月30日

公告原文:

http://zsksy.guizhou.gov.cn/tzgg/202110/t20211030_71461311.html

北京

关于受理因疫情无法参加2021年下半年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退费申请的通知

考生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提交退费申请,经核准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属于强制隔离期、集中医学观察期、居家医学观察期或居住小区封控管理阶段的考生,请下载、填写《退费申请表》(见附件),并以PDF格式、截图或照片形式提交准考证和证明材料。11月5日前发送至邮箱bjntce@bjeea.cn。邮件主题为“退费申请+准考证号”。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证明材料具体指由疾控中心或社区(村)或街道(乡、镇)出具的显示考生身份信息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10月30日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医院诊断书。

特别提示:10月29日接到我院推送的手机短信(内容为“考生您好,我们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您的健康码赋‘非绿码’,不符合考试防疫要求,不能参加10月30日教师资格考试,考后将统一进行退费处理,已合格科目成绩有效期顺延,特此通知。”)的,无需个人申请,由考试院统一办理。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1年11月1日

原文公告:

https://www.bjeea.cn/html/fxlks/zxxjszgks/2021/1101/79906.html

河北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关于因疫情原因退费的有关说明

2021年10月30日,我省进行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受疫情影响,部分考生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因疫情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可通过电子邮件向所属考区提出退费申请。

考生提交的申请中,须说明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原因,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码、联系电话,通过邮箱发送到所属考区,由考区核实后逐级上报。邮件主题为“NTCE退费申请+考生准考证号码”。如持有10月2日至11月5日期间异常健康码或者行程码,隔离证明或说明,发烧、咳嗽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医院诊断书,以及其他证明,以截图或照片形式一并提交。

经核准退费的考生,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无成绩,各科目报名费将按原缴费通道全额退回。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退费申请受理时间11月1日-5日,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原文公告:

http://www.hebeea.edu.cn/html/shks/tzgg/2021/1030-114714-433.html

黑龙江

关于受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退费申请的通知

因我省黑河市爱辉区及省外部分地区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病例,为防止疫情扩散,受此影响地区采取了地方临时管控措施,导致部分考生无法如期参加我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为解决考生实际问题,经我院研究决定,对我省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进行报名费全额退费及延长笔试成绩有效期的处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退费申请时限

2021年11月2日8时至11月5日20时,受理考生退费申请,过期不再补办。

二、退费申请方式

考生在受理时段内点击页面下方“申请退费链接”,输入准考证号、姓名后登录“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退费”界面,选择退费原因并输入手机号码(手机号应确保可以联系到考生本人),点击“保存”按钮后,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退费条件及证明材料

报考黑龙江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退费:

(1)黑河考区(准考证显示黑河市考点)的考生无需在网上提交申请,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处理。

(2)10月30日,因疫情防控措施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上传材料为: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证明。

(3)10月30日,考生身处地为中高风险地区或因疫情受临时管控地区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上传材料为:①“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考生本人行程界面截图;②考生本人“龙江健康码”截图。

(4)10月30日前,因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上传材料为:就医医院或疾控中心出具的诊断证明。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出具部门公章,考生需将材料图片制成rar或者zip格式压缩包上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5M。

四、退费方式及成绩有效期

受理期结束后,我院对提交申请考生信息逐一甄别,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考试中心将按考生原交费途径统一进行退费操作,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退费工作将在受理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不符合上述退费条件或未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考生将不做任何处理。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1年11月1日

原文公告:

https://www.lzk.hl.cn/ckpd/zxxx/202111/t20211101_18015.htm

山西

关于受理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山西省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退费的公告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原则,个别市采取了管控措施,导致少量考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研究,同意为此类考生办理退费,费用按原缴费渠道返还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无法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附件1)。

2、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本人考生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要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三、提交方式

申请退费的考生请于11月5日前将“考生退费申请表”“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其他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本人所报考区的制定邮箱(附件2)。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逾期可视同自愿放弃。

四、有关要求

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申请材料,考区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比,弄虚作假骗取退费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30日

原文公告:

http://www.sxkszx.cn/news/20211030/n7877115291.html

陕西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告知书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经结束,经请示教育部考试中心同意,对确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全额退还本次考试报名费。申请退费成功后,已通过的科目有效期延长半年。具体事项如下:

一、退费对象

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

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

二、退费办法

1.因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外出参加考试的在校生考生,11月2日前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本校相关部门登记核实,由学校统一上报;

2.因落实疫情防控隔离措施,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提供街道办(社区)或疾控部门出具的证明,11月1—5日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证明到报名时选择的考区申请退费。办理申请退费时,须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保持间距。本人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退费事宜在本次考试成绩发布后进行,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还,请保持原缴费账户正常使用。

特此告知。

原文公告:

http://www.sneea.cn/info/1024/8871.htm

上海

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考生因疫情缺考申请退费的通知

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部分地区为防止疫情扩散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使得部分考生无法正常参加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现将申请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无法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受理时间

因疫情缺考的考生可于11月2日至11月5日(每天9:00-11:00、13:00-16:00)向报考的考区提出退费申请,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见附件1);

2.考生本人报名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确保截图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需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告示或证明材料,管控区域或隔离点的书面证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四、提交方式

申请退费的考生须提前与报考的考区电话沟通(联系电话见附件2),按照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考区进行甄别后,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

五、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

3.因疫情原因成功退费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半年。

原文公告:

http://www.shmeea.edu.cn/page/08000/20211102/15761.html

青海

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因疫情缺考退费的通知

经与教育部沟通,因疫情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感谢广大考生对教师资格考试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0月30日

原文公告:

http://www.qhjyks.com/tzgg/3409.htm

内蒙古

关于受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内蒙古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

  考生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如期参加本次考试的,由考生本人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提交退费申请,经核准退费原因后,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的考生不予退费。

  一、受理时间及要求

  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于11月1日—5日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教师资格考试退费申请系统”在线提交退费申请,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以上信息均需与报名信息一致),选择“退费原因”,并上传证明材料。超过受理时限视为自愿放弃。

  二、申请条件和证明材料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提出退费申请:

  1.目前发生疫情盟市的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域的考生,以及从外省区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我区的考生;

  2.因疫情防控措施,于10月28日至30日期间,处于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期内,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

  3.考前14天(10月16日起)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4.“健康码”、“行程卡”为非绿色,核酸检测报告不符合要求,考试当天体温超过37.3℃的考生。

  考生提交申请时需上传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显示考生信息的非绿色“健康码”或“行程卡”的手机查询结果截图,和核酸检测报告图片或截图;

  2.考生所在疾控中心或社区(村、嘎查)或街道(乡镇、苏木)出具的显示考生姓名及隔离时间的隔离或封闭证明(加盖公章);

  3.考前14天中高风险地区旅居行程票据(长途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等)。

  三、合格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说明

  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经核准退费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关于2021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退费申请的补充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已于2021年10月30日发布《关于受理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内蒙古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退费申请的公告》,现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退费审核流程

  11月1日—5日,考生网上申请。

  11月6日-7日,考生报名所在的盟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退费申请。

  11月8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汇总、整理各盟市提交的数据。

  11月9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数据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

  各科目报名费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按原缴费通道全额退回,申请、审核、退费等流程需逐级上报,请考生耐心等待。

  二、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地址及联系电话

  (工作日9:00-12:00; 14:30-17:30)

原文公告:

https://www.nm.zsks.cn/tzgg/202110/t20211030_41945.html

补充说明公告:

https://www.nm.zsks.cn/tzgg/202110/t20211030_41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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