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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时间有限!想参加2023上半年教资面试的同学千万要注意!(2)

更新时间:2024-07-04 12:06:01作者:自考大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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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时间有限!想参加2023上半年教资面试的同学千万要注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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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教资面试

将于4月14日开始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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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4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由本人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成绩复核通告提交复核申请。

二、面试时间

本次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至14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报考条件

(一)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4.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5.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师范生,可在毕业前第三个学期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2022年起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有关高校相关师范类专业,2022届及以后年份相关师范毕业生凭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高校及专业学生可向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咨询。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四、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一)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二)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五、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信息输入

1.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输入。

2.未参加过2023年上半年笔试的报考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报名注册时还需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

3. 本次面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4月14日至16日中午12:00。

4. 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以及初中和高中的日语、俄语科目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杭州),报考这些科目的人员,报名时应选择“浙工大”考区。其他科类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点由各设区市(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确定。

5. 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考生没有接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详情见公告原文)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1)4月16日12:00至4月18日8:0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4月16日12:00网报功能关闭后,报考者不得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做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网上资格审核的依据。

(2)4月18日8:0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

2.考区二次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4月18日8:0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进行现场或在线申请二次资格审核,二次审核截止时间为4月19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2)所有在4月16日12:00后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8日8:00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考区要求进行二次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二次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均需持有关证明(证件)至考区进行二次资格审核。

3.二次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

(3)学历学籍证明。

①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②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③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特别提醒: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详情见公告原文)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或二次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须在4月19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80元(浙价费〔2016〕176号)。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完成资格审核并缴费后,可于5月8日至14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详情见公告原文)

六、违规处理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七、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3年6月14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八、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了解,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以及各考区公布的电话咨询。

附件:普通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doc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3日

浙江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8a11f2fd87440a32018745e1b0f40002.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云南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部署,现将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日期:2023年4月14日9:00至4月17日18:00。

(二)审核确认日期及地点: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截止日期:2023年4月19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日期: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须在面试前完成)。

(五)面试考试日期:2023年5月13日至5月14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3年6月14日。

二、面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好。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1.户籍或有效居住证在云南省的社会考生(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3.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其他考生相同。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所在高等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除报考条件第(三)条第2项之外的其他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得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要求

报名流程详见《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附件2)。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自2022年下半年起,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填报虚假或者错误信息造成无法报名、面试及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2年下半年及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需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再进行面试网上报名。

3.2023年上半年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直接进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4.自2022年下半年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新增学科(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面试考区设在各州市考区(除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之外)。2023年上半年不开考初中、高中日语、俄语学科。

报名时间截止即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考区选择

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生须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考区选错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云南省共设17个考区(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楚雄、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考区选择注意事项:

1.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报考。面试大纲详见《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附件3)。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官网公告。

2.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在怒江州的考生,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只能选择“保山考区”报考。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保山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3.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考;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考生选择签发地考区报考。

考生选择考区后,再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三)审核确认

文山考区、普洱考区、怒江考区、迪庆考区采用现场审核确认,由考生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现场确认期限内到相应考区设立的确认地点办理审核确认手续;其他考区采用线上审核确认,不设立现场确认点,考生需要在现场确认期限内扫码关注微信小程序或按公告指引,上传审核确认所需相关材料。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地点及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1。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本人笔试成绩打印件(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右侧“成绩查询”查询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进行网页打印)。

3.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户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云南省内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4.学历与学籍证明等

已取得教师法规定相应学历的社会考生及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条件中的“学历”指的是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各类国家承认的学历。

(2)所有学历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时均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4)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5)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4)。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四)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状态,完成面试报名。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面试报名不成功。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面试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六)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至5月14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6月14日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告知考生。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四、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重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由《考试大纲》规定)。

(五)面试大纲

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五、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认定及处理。

六、注意事项

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一)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二)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三)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进行密码重置。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咨询电话

(详情见公告原文)

云南公告原文链接:

https://jyt.yn.gov.cn/article/214744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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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14日。现就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4日-17日24:00;

(二)网上审核时间:4月14日-19日12: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4月19日12:00);

(三)网上缴费时间:4月14日-19日24:00;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8日-14日;

(五)面试时间:5月13日-14日(个别考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成绩公布时间:6月14日。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5.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公告,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

2.考生对报考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非本人操作,或未按要求填报,出现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信息等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而获得面试资格参加考试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醒考生注意,报名系统“在校生”选项是指全日制在读学生。

4.考生考试时均无需携带教材。

三、报考方式及流程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方式进行,面试报名简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考生进入报名网站首页的考生服务栏目→点击“报名系统”→选择报考省份“内蒙古”,仔细阅读我区面试报名公告,按要求完成报名。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在我区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除外)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完成注册后,须阅读“特别提示”,点击“确定”视为签署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

2.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与笔试对应的面试学段类别和学科。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在各考区尚未审核前,考生可对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考生上传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证件照(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无遮挡),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建议使用工具软件,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但不得进行修图;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见示范图:

(详情见公告原文)

提醒考生,一律不得使用美颜功能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如比对不符,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参加考试时入场人脸验证将无法通过。

3.选择考区。本次面试设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通辽市和呼伦贝尔市6个考区,考生就近选择考区。具体面试考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以下科目只在呼和浩特市或通辽市设考区:小学学段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职各学段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

4.审核。本次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由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依据考生填报信息,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须在网上审核时段内(截止时间为4月19日12:00)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面试考试费为每人每次300元。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在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得再修改考生报考信息,含考区和考试科目等信息。完成报名后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

四、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面试科目与代码(见附件)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下载;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面试大纲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112/t20211230_42208.html)。

五、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三名考官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评分结果不在现场公布。

(四)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六、违规处理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面试结果查询及合格证明

面试结果预计于6月14日公布。待面试结果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使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前至考后,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脱发之家}发布的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事项,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三)报名系统提供手机短信获取密码功能。如收不到短信,请拨打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于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四)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详情见公告原文)

内蒙古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304/t20230403_43640.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宁夏宁夏2023年上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面试)报考简章

根据《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要求,我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于5月13日至14日举行。现就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1. 网上报名:2023年4月14日8:30至17日17:00。

2. 审核时间:2023年4月14日8:30至18日17:00。

3. 缴费时间:2023年4月14日8:30至19日24:00。

4.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5月8日至14日。

二、考区设定

本次考试共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5个考区。当某一考区报名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应选择其他考区进行报考。

参加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和俄语(高级中学)面试的考生,统一在银川市考区报考,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参加小学全科面试的考生,只能在银川市、固原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他考区不设面试考场,且报考不予审核通过。

参加中职类面试的考生,只能在吴忠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且报考不予审核通过。

三、报考条件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可申请参加面试。

1. 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全日制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 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区、市)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6.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7.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一经缴费,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三)考生应遵守考试有关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对于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置。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宁夏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nxjyks.cn/),及时了解报名考试相关要求。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名称、地址及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3日

宁夏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nxjyks.cn/contents/FXLKS/2023/04/20230403165408000.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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