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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资笔试公告原文汇总!

更新时间:2024-05-16 22:04:40作者:自考大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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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教资笔试公告原文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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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只展示湖南、山东、天津、贵州、浙江这五个地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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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需要广东、四川、江西、广西、吉林、辽宁公告的同学可点击查看》》教资公告原文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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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南省2022年下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要求,须本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或机构代替本人报名。

(二)正式报名前,建议考生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https://www.hneeb.cn/hnxxg/),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政策问答”栏目,了解考试的相关政策要求。

(三)提交报考信息前,考生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考生就读或毕业院校名称须规范)、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考生在市州教育考试院尚未审核前,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四)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违反上述要求,出现笔试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8时至4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9月2日8时至6日17时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8日24时

(四)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9日,各类别考试科目与时间安排如下:

(具体时间安排见原文公告)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小学),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一为综合素质(中学),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考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纳入面试环节进行考查。

7.笔试报考小学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201A、2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301A、302A)的考生,笔试合格后,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8.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上述科目笔试不考“科目三”,仅在面试中考核。通过该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面试报名时可以直接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生应在户籍、学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市州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如:四年制本科学制毕业及毕业前一年级学生指的是大学三年级及大学四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除符合《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和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有关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学生外(参加免试认定改革专业名单请考生咨询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其余师范教育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需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港澳台居民报名条件

1.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2.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4.港澳台居民申请教师资格需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我省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省申请人相同。在我省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我省相应师范生政策。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流程

考生本人从报名网站(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首页“报名流程”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系统页面→注册设置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报考省份(湖南)→选择考区(市、州)→选择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报名注册需要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考生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该注册手机作为考生在考试前的唯一联系方式,请考生确保该手机号在考前处于开通可联系状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8月26日。注册时,要求考生本人准确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

第三步,完成注册后,考生按照流程先仔细阅读并确认后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和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步,阅读报考须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资格,符合条件方可报考。

第五步,填写个人信息。考生需自行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的正确性。考生应仔细检查填报的个人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第六步,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如下:

(具体示范图片见原文公告)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第七步,填报。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规定后方可进行填报。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居住证编号(须如实填写,居住证编号为身份证号)、学校名称、是否在校生、是否师范专业、在校生学籍学号、最高学历及证书编号等信息,并按户籍、学籍(在校生)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选择考区。

考点原则上设在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区因组考需要将考点设置在高等院校和距离市州人民政府所在地较近的县市区的,考区将对辖区内所有考点进行随机编排。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重点关注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正常参加考试。

重要提醒:在提交审核前,考生务必再次确认报名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照片是否符合要求,报考科目是否选择完整等(如选择报考科目时少选或漏选,经审核通过后,将不能新增其他科目或修改所报科目)。网上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予更改,考生应对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照片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果考生在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下,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并通过笔试考试,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八步,审核。笔试报名不设现场资格审核环节,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等待市州教育考试院在48小时之内进行网上审核(只审核考生所填姓名、身份证号等文字信息及上传照片的规范性,考生报名条件将由面试机构负责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日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进行审核。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咨询所选考区所在的市州教育考试院。

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五、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

(一)考生可于10月25日至10月2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免费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可于12月9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次考试成绩。如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所报考的市州教育考试院以纸质形式提出复核申请。市州教育考试院在接到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复核结果后通知考生。

六、考试收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531号)规定,笔试收费标准按每人每科70元。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七、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考生的违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条款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认定和处理。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

(二)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三)当前,我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常态化。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考试安全有序组织,我院将在考前根据疫情实际情况,对考生自身防疫做具体要求。

请考生在考前两周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湖南考试招生{脱发之家})或市州教育考试院{脱发之家}查阅防疫相关要求。考试当天凡不符合所在考区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教育部确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有效。考生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有资格参加面试报名。笔试没有书面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

(六)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市州教育考试院)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

(具体信息见原文公告)

湖南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sjyksy/web/ksyzkzx/202208/t20220819_27629987.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山东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考须知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3〕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文件规定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就读学校(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山东省的中国公民。

(二)符合相应的学历条件和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2.符合上述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3年级及以上专科、本科学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其中,初中入学的“3+4”本科生、“三二连读”和“五年一贯制”专科生的年级按转段高等教育后即注册高等教育学籍后起算。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三)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其他条件,如思想品德、身体条件、普通话水平等方面的要求。其中身体条件详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等。

(四)丧失教师资格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按照《教师资格条例》,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五)港澳台居民报考教师资格有关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思想品德良好。

2.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我省学习、工作或居住,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符合本须知规定的学历、身体条件等要求。

4.符合相应学历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3年级(含)以上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凭在校学籍证明报考,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二、报名流程

考生须符合我省报名条件要求,本人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报名流程包括信息填报、信息确认、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信息填报。

1.时间:2022年9月2日至5日16:00。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

2.考生在登录报名系统后首先需进行注册,注册后按报名系统要求如实进行个人信息填报、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并上传本人近照。

(1)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需接收短信进行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短信服务热线400-7797-255寻求帮助。

(2)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照片示范图如下:

(具体示范图片见原文公告)

(3)考区选择:考生须选择户籍、就读学校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应选择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学习、工作或居住地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并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

特别提醒: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减少考生跨省及省内跨市流动,建议考生选择考前工作、学习或生活常住地作为应试考区。

2.考生应根据本须知有关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据实、准确、诚信提交报考信息,不符合的不能报考。报名信息一旦通过确认将不能更改,提交前请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报考科目等各项填报信息准确无误,笔试报名信息与后续面试报名信息不一致的,将不能报名参加面试;篡改伪造学籍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将根据国家要求适时记入学生诚信系统;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报考前请自行查询。如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确认。

1.时间:2022年9月3日至6日16:00。由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开展考生信息确认工作。

2.正常情况下考生无需到现场,网上报名后,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

3.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如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请于确认工作截止时间前根据真实情况修正个人信息并保存,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类别、省份、考区、报考科目后提交,重新接受考区确认,否则为无效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如反馈结果要求进行现场确认,考生请联系考区所在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1),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三)网上缴费。

1.时间:通过考区确认的考生请于2022年9月8日24: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

2.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3.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474号)规定,报名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的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考试费一旦缴纳,概不退费,请广大考生注意。

三、准考证打印

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至28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见附件2)。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考生可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市教育考试机构要求提交复核申请。

五、违规违纪违法处理

考试违规违纪违法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处理。其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信息查询方式。

考生须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sdzk.cn/)查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信息。

(二)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此类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

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考试成绩的通用性。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五)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报名时,考生需通过健康山东服务号或爱山东、微信、支付宝等APP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考前,我院将对考生健康情况进行核查。

所有考生须持有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参加考试,考生请于规定时间内自行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根据形势进行调整,请考生配合执行属地和最新考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务必于考前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阅《致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了解考试和防疫政策信息,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疫检测和考试准备工作。考生请于考前7天起每天如实填写《山东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致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附件,可自行下载打印),并于每场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考点。

附件:

1.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咨询电话表.docx

2.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时间安排.docx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8月19日

山东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sdzk.cn/NewsInfo.aspx?NewsID=5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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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22年下半年天津市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2.笔试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4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9月5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8日24:00。

3.笔试考试日期:10月29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具体时间安排见原文公告)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参加考试时在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

  (注:天津市居住证只能为卡片式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6.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7.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市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9.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0.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四、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陆。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须通过短信验证。如手机收不到验证码短信,可拨打服务热线(400-7797-255)求助。报名注册开放日期为8月26日。

  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名。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具体示范图片见原文公告)

  4.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见《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5.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等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9月8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科65元。

  五、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将于考前根据国务院和我市最新疫情防控政策制定并适时发布《2022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请密切关注“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脱发之家}或“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六、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区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10月25—29日可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七、成绩查询和确认

  12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由区考试机构集中报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再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复查。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均有效。

  凡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须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面试公告,按规定办理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手续,未办理确认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报名信息确认时,考生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如学信网未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持有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毕业学校所在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

  重点提示:《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省级学历认定机构学历证明的办理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在面试报名确认前完成相关申办事宜。

  八、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没有天津户籍且未获得《天津市居住证》、不符合在校生报考条件以及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在读生,不得在津报名参加考试。凡利用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8月19日

天津市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zhaokao.net/shks/system/2022/08/19/03000547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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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关于2022年下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一、报考须知

(一)考生须本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其他个人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影响面试报名及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户籍、学籍均非我省的考生以及年龄未满18岁的社会考生,须按各考区规定(附件4)提交相应补充材料进行审核,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三)可以报考的在校生是指普通高校在校生。成人高校在校生、自学考试考生须取得毕业证后作为社会考生报考。

(四)笔试报名审核通过仅代表取得笔试资格,考生应在充分了解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后进行报考。

(五)有关面试、教师资格认定等事宜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询。

二、报考规定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3.申请人的户籍、学籍、居住证申领地之一在贵州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居住地址在贵州省。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特别提醒: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我省报考笔试的考生须在我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二)依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其中高职院校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三年制高职在三年级可报考,两年制高职在二年级可报考)。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考区选择

1.考生须依照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就近选择考区;在校生就读院校设置为考区的须选择本校考区。

2.贵州大学考区、贵州师范大学考区、贵州民族大学考区、贵州财经大学考区、贵州师范学院考区、贵阳学院考区只接受在校生报考。

3.贵阳市考区只接受社会考生(非在校生)报考。

各考区考点安排提示:

(1)各考区(遵义市考区除外)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不按考生户籍所在区县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

(2)遵义市考区考点安排:遵义师范学院在校考生考点设在遵义师范学院;其他考生按类别设考点(幼儿园类别考点设在红花岗区,小学类别考点设在湄潭县,初中类别考点设在桐梓县,高中(含中职)类别考点设在新蒲新区)。具体考点由考区在所属行政区域内随机安排,考生参加考试的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分为考生网上注册(填报个人信息)、考生网上报名(填报报考信息)、考区网上审核和考生网上缴费四个步骤。

考生个人信息注册和报名网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

(一)考生网上注册:8月26日起至报名结束

所有考生(含非首次参加考试考生)均需进行注册。

考生8月26日起可以进行网上注册(9月2日前仅能注册,不能进行报名),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注册完成后,妥善保管账号密码,使用密码登陆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注册前请仔细阅读我省当次考试报名公告,承诺有关诚信事项。

(二)考生网上报名:9月2日9:00~5日12:00

考生网上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网站填报报考信息进行报名。9月5日12:00以后未完成注册和提交报考信息的考生将无法进行报名。需上传补充材料的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上传补充材料(具体操作见附件4),否则将不能审核通过。

特别提醒: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所填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以取得笔试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同时纳入诚信库管理。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和接收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

(2)照片格式大小: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未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考区网上审核:9月2日10:00~5日16:00

考区在审核时限内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网上审核期间,考生应随时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

(四)网上缴费:截至9月8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方能视为报名完成。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缴费前,请考生首先确认各项信息是否正确、是否已报全所选类别的科目,一经缴费成功,考生报考信息将无法更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获取

准考证格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2022年下半年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10月25日至29日,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打印,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收费标准

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黔价费〔2013〕261号文件执行,每科60元。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目,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阅、下载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标准。

附件:

1.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docx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

3.贵州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咨询电话.docx

4.贵州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审核补充材料提交指引.docx

贵州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zsksy.guizhou.gov.cn/tzgg/202208/t20220819_761275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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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江省2022年下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1.户籍在浙江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浙江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人员);

4.在我省就读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本、专科在校毕业班学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2022年起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有关高校相关师范类专业,2022届及以后年份相关师范毕业生凭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高校及专业学生可向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咨询。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因此,在报考前请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建议某些条件有可能会影响自己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谨慎报考。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本次笔试考试日期为2022年10月29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具体时间安排见原文公告)

三、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一)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二)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专业,笔试科目为小学《综合素质》(代码:201)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三)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四)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2〕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 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上述考试科目名称调整后,在新的考试大纲颁布之前原科目考试大纲仍然适用,考生已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科目成绩仍然有效。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段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及信息输入。所有报考人员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系统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

2.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服务热线(400-7797-255)咨询。

3.本次笔试报名网上信息输入时间为2022年9月2日至4日12:00。

4.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考生没有接收到相关信息、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具体示范图片见原文公告)

(二)资格审核

1.网上资格审核

(1)2022年9月4日12:00至7日8:00期间进行网上资格审核。9月4日12:00网报功能关闭后,报考者不得对已提交的报考信息做修改,包括报名系统中的“取消报名”操作,修改后的信息将不作为网上资格审核的依据。

(2)9月7日8:00前,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状态,只有报名状态为“待缴费”的考生,表示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可按要求进行网上缴费确认;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则表明资格审核未通过。

2.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者(9月7日8:00后报名网站上仍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条件的,可持有关证明(证件)材料,按照各考区公布的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截止时间为9月8日(具体安排见各考区公告)。

所有在9月4日12:00后进行了“取消报名”操作的报考人员,可于9月7日8:00后重新登录报名网站进行信息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考区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毕业生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均需持有关证明(证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3.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件。大陆居民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户籍在本省的人员提供户口簿原件;在浙江办理有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

(3)学历学籍证明

①社会人员提供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或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②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在我省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户籍在浙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毕业班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查询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或正常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和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学籍证明样例见附件,可下载);

③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参加考试的,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特别提醒: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022年下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

现场资格审核联系电话、地址及公告网站

(具体信息见原文公告)

(三)网上缴费

所有经网上及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都需要在9月8日24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网站指引完成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核查报名状态,出现“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成功,报名已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浙价费〔2016〕176号)。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完成资格审核并缴费后,可于10月25日至29日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具体信息见原文公告)

五、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继续报考时的成绩认定

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在我省报考时,笔试科目成绩在有效期内(报名网站上可查)的,成绩依然有效。

六、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前完成浙江省“健康码”的申领(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2. 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关注报名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的防疫要求,遵守考试机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如遇突发情况须听从考试机构安排。

3. 考生要注意科学防疫,备考期间减少跨区域流动,考前14天无必要尽量不离开考试所在地区,非必要不出省。因疫情形势变化可能会影响考生正常考试,请考生审慎报考。

4. 考生应主动了解并遵守我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于考前14天起密切关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和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通过官网、{脱发之家}、短信等途径发布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防疫具体要求。

七、违规处理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发生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本次考试成绩可于12月9日起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考试院公布为准。

九、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了解,也可通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及各考区公布的电话咨询。

附件:普通高校在校生学籍证明.doc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9日

浙江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zjzs.net/moban/index/8a11f15582ab2a2d0182b3ca0e4b0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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