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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支票和汇票的区别与联系,本票和支票的区别_简述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3-07-03 08:22:56作者:安于平淡

支票跟本票有区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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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票与支票是有区别的,区别如下:

本票和支票的区别_简述汇票,本票和支票的区别


1.开具主体不同

本票是由银行开的。

支票是单位或个人自己开的。

2.概念不同

支票(Cheque,Check)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可以看作汇票的特例。支票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出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金额。如果存款低于支票金额,银行将拒付给持票人。

3.特点不同

本票特点:使用十分方便,也可以支取现金,同样也可以背书转让。银行本票见票即付,结算迅速;信誉度高,支付能力强。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并于指定到期日由签发银行无条件支付,因而信誉度很高。

支票特点:使用方便,手续简便、灵活;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天;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扩展资料:

第一张支票介绍

第一张支票在1659年到1840年的时候广泛在北美开始使用。

在1871年的时候银联就开始成立了,当时(英文)建立了晚餐俱乐部,目的是让他的成员在饭店里吃完饭的时候有一个比较容易的支付的方式,刚开始发了200张,有16个餐馆和饭店接受,一年以后就有一千多家接受了付款支票。

9世纪时,穆斯林商人就能在中国兑现由巴格达银行开出的支票,去支付货。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支票

银行本票是企业在交易过程中通过银行来做担保,银行有义务垫付货款。而支票是见票付款,若账户不够支付时,银行不会垫付。两者都被用于同城结算,具体区别是什么呢?

什么是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以银行为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什么是支票?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本票和支票的区别

(一)相同点:

银行本票和支票同属于银行票据。

(二)不同点:

1、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为银行,一般不存在空头票据的风险;支票的出票人是除结算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存在空头支票的风险。因此,银行本票的未获付款的风险小,信誉高。

2、银行本票属于见票即付票据,对持票人而言,凭银行本票即可收取现款,不存在委托收款过程,因此,银行本票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现金。支票虽然也属于见票即付票据,但是,对持票人而言,存在委托收款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虽然不长,但确实存在,在此期间,可能会因支票空头而不能收到现款。绝大部分商户对以支票购物的,都会要求在支票解入银行并收妥款项后才予发货。

3、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为2个月,而支票为10天。

本票和支票区别是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付款期为2个月,一般只在同城使用,支票的付款期限只有10天。本票的种类是银行本票,包括定额和不定额。支票的种类包括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本票是什么啊?和支票有什么区别呢?

第七节 本票与支票

一、本票的法律规定

(一)本票的概念及其特点

本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在国外,本票依持票人的不同,可分为银行本票和商业本票,而我国《票据法》仅只承认银行本票,亦即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五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又可以分为定额本票和不定额本票。

本票具有一般票据所共有的性质,但又有不同于汇票和支票的一些特点。如,本票是自付证券,是出票人自己承诺支付款项的票据;而汇票和支票是委付证券,是由出票人委托他人支付款项的票据。本票出票时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出票人即为付款人,所以本票无须记载付款人的名称;而汇票、支票当事人一般有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三方。本票是自付证券,其出票人始终是主债务人,他必须对本票债务承担绝对的偿付义务,因此,本票无须承兑,这与汇票须经承兑不同。

(二)本票的法定事项

本票是一种要式证券,因此,我国《票据法》对本票上的记载事项作了明文规定。本票必须记载以下事项

1.表明“本票”的字样;

2.无条件的支付承诺;

3.确定的金额;

4.收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本票上未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本票无效。同时,《票据法》要求本票上记载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本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出票地。

(三)本票行为的法律规范

本票行为包括出票、背书、保证、付款以及追索权的行使等。其基本法律规定同汇票。另外,《票据法》及有关法规还规定: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本票的出票人限于经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本票业务的银行机构;本票出票人在持票人提示见票时,必须承担付款责任;本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提示见票的,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二、支票的法律规定

(一)支票的概念、种类及其特征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五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我国《支付结算办法》规定支票有三类:(1)现金支票,指票据正面印有“现金’’字样、只能用来支取现金的支票;(2)转账支票,指票据正面印有“转账’’字样、只能用来转账的支票;(3)普通支票,指票据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既可用来支取现金也可用来转账的支票。但是,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则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来转账,不得支取现金。

支票与本票、汇票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付款人要求不同。支票的付款人仅限于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这与汇票有明显区别,汇票的付款人不局限于金融机构,其他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的任何企业都可以充当汇票关系的付款人。

2.支票不必经过承兑,不存在承兑行为。而汇票在出票时或者出票后必须经过承兑。

3.支票是委付证券,是一种支付命令。而本票是自付证券,是一种支付承诺。这是支票和本票的显著区别。

4.支票必须见票即付。见票即付是支票付款的惟一形式,而汇票、本票则有定期、定日等多种付款形式。

(二)支票的法定事项

支票具有要式性,它必须具有《票据法》规定的要件才能有效。按《票据法》规定,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持票人签章。

支票上未记载上述事项之一的,其支票无效。

另外,《票据法》还规定,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支票上未记载收款人名称的,经出票人授权可以补记;支票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出票人可以在支票上记载自己为收款人;支票的付款人为支票上记载的出票人开户银行。

(三)支票行为的法律规范

支票的票据行为包括出票、背书、付款以及追索权的行使。这些行为除应遵循《票据法》总则及对汇票相关行为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必须使用其本名,并提交证明其身份的合法证件。账户开立和支票领用,应当有可靠的资信,并存人一定的资金。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申请人应当预留其本名的签名式样和印鉴。

2.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禁止签发空头支票。支票的出票人不得签发与其预留本名的签名式样或者印鉴不符的支票。

3.出票人必须按照签发的支票金额承担保证向该持票人付款的责任。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当日足额付款。

4.支票限于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该记载无效。支票的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内提示付款;异地使用的支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由人民银行另行规定。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付款人可以不予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的,出票人仍应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

5.付款人依法支付支票金额的,对出票人不再承担委托付款的责任,对持票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但是,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除外。

所谓本票,乃发票人签发一定之金额,于指定之到期日,由自己无条件支付与受款人或执票人之票据(票三)。本票系由自己为付款人而支付之证券,因本票之执票人于本票未到期券,亦因为信赖发票人之信用而收受本票,故本票亦为信用证券之一,因此本票亦有如前述汇票关于信用利用与节省通货之功能。此外,依票据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本票发票人不付款时,本票执票人得直接声请法院裁定后强制执行,故对债权人而言,收受本票较收受支票更有保障。而本票由银行发行者,称之为"银行本票"。 由公司行号发行者,称之为"商业本票"。

1.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期限最长不超过两个月。

2.支票是出票人委托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受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

你知道支票,本票,汇票,这三种相似的票据怎么区分吗?

银行本票和支票的区别

两者都用于同城结算,但两者有明显区别:

1.银行本票的出票人是银行,一般不存在短票风险;支票出票人为结算银行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存在支票兑现风险。因此,银行本票不兑付的风险小,信誉度高。

2.银行本票是即期付款的票据。对于持有人,现金可以通过银行本票代收,不存在委托代收流程。因此,银行本票在一定程度上等同于现金。支票虽然也是见票即付的票据,但对于持有人来说,有一个委托收款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虽然时间不长,但确实存在)。在此期间,可能会因支票不足而收不到现金。不难理解,绝大多数以支票购物的商家都会要求将支票送到银行,并在发货前收到货款。

3.银行本票的提示期限为2个月,支票的提示期限为10天。

拓展资料:

1.本票是银行发行的:承诺无条件在见票时向收款人或持有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在其所属业务机构开户的单位和个人,在汇兑区需要支付各种资金时,可申请使用。本票是银行提供的一种银行信用。即期付款,可当场使用。

2.银行本票分为两种类型:转账和现金。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申请现金银行本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时,方可申请现金银行本票。银行本票的付款提示期限为自出票之日起一个月。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持票人向存款银行提示付款时,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的“背书人签字”栏中签字,与预留银行签字一致,并寄送银行本票和收据给存款银行。银行审核后办理转账。

3.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持有人凭标有“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向指定代理付款人提取现金的,应在银行本票背面的“背书人签字”栏签字。记下本人身份证件的姓名、号码和发证机关,并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银行核对无误后支付现金。

4.出票人开具支票:委托银行或其他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即期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划线支票和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取现,转账支票和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取现或转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