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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更新时间:2024-04-01 10:18:54作者:自考教育网

实质上,格式条款的提供者往往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事先制定明显有利于自己的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基于自己的优势地位拒绝与对方协商或者强迫对方接受。那么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网友咨询:

什么是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有什么风险?

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戴律师解答: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方便重复使用而事先拟定的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有格式条款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特别提醒:如果利用格式条款使条款极不公平,使相对人无法保护权益,在法律实践中很容易被认定为无效条款。

那么,如果合同中打印部分与手写部分有冲突,如果打印部分是预先设定的格式条款(为重复使用而定制),则以手写部分为准,因为手写部分更能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

广东华然律师事务所戴律师提醒: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措施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条款进行解释。这是法律要求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必须履行的提示义务。履行提示义务的方式可以是使用特殊字体、加粗或者要求对方阅读这些条款后签字确认。

2.即使有提示,下列条款也将无效。055-79000第四十条的规定:格式条款符合合同绝对无效条件之一的,无效;免除对方人身损害的条款无效,免除对方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害的条款无效;任何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主要义务和排除另一方的主要权利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3.如果对标准条款有模糊的理解,对条款的解释将对条款提供者不利。055-79000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4.如果标准条款与约定条款有任何不一致,以双方约定条款为准。

戴律师从事律师行业10年,专注于各类企业诉讼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领域深耕多年,实践经验丰富。精通公司法和合同法。擅长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公司治理、公司诉讼等公司法律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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