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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4地发布笔试报名公告!

更新时间:2024-08-28 12:07:16作者:自考大萨斯

#教资报考#2022下教资笔试#教资公告

哈喽,大家好,勇敢的牛牛来啦!

距离教资报考只剩10天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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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4地发布笔试报名公告

又有4地发布笔试报名公告!

一起来看看吧

牛牛小贴士:

1、由于篇幅限制,本文只展示北京、陕西、湖北、新疆这四个地区的公告。

2、需要广东、四川、江西、广西、吉林、辽宁公告的同学可点击查看》》教资公告原文发布!

3、需要云南、安徽、江苏、重庆、宁夏公告的同学可点击查看》》教资公告原文发布2!

4、需要湖南、山东、天津、贵州、浙江公告的同学可点击查看》》公告原文汇总!

5、需要河北、黑龙江、山西、海南公告的同学,可以查看》》公告原文汇总2!

6、需要甘肃、河南、上海、内蒙古公告的同学,可以查看》》公告原文汇总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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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2年下半年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温馨提示:

(1)考试防疫:所有考生须知悉、配合、遵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具体考试防疫要求务必密切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告栏发布的通知。

(2)诚信报考: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报本人所有信息。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错误或不实,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29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9月2日开始,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bjtcc.org.cn 认定体检要求)。

4.申请人具有北京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北京市居住证(不含北京市居住登记卡);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京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以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在校生考生学籍及学历信息,自行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后报考。网址:https://www.chsi.com.cn。

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自行通过学信网查询确认后报考。网址:https://www.chsi.com.cn。

2002年以前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的考生,面试时需持有毕业证书和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咨询电话:010-67410388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毕业的考生,面试时需持有毕业证书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6.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报名资格需单独审核。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或者军官证等身份材料;(2)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考生在报名系统里填写报名信息后,需将上述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bjntce@bjeea.cn,邮件主题格式为“现役军人/武警+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并在审核截止前拨打咨询电话:010-58803690、010-58803688、010-58807224(8:30—11:30,13:30—17:00)确认报名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7.申请第二种类的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第二种类教师资格包括申请同学段不同学科、同学科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学段 的教师资格。(例如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初中英语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初中语文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高中语文教师资格;原认定了幼儿园教师资格,现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8.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9.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及《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笔试工作安排

(一)笔试考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

(二)笔试考试地点:考点高校在校生原则上分配到本校考试,其他考生随机分配考点、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见原文公告)

(四)科目说明

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三、报名步骤及时间安排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一)报名时间:2022年9月2日9:00—9月5日15:00。

(二)报名步骤

1.注册个人基本信息

(1)开放时间:2022年8月26日。

(2)登录后,考生需要核验手机号接收短信认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如考生手机接收不到认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400-7797-255 。手机短信为考生找回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注册手机号码。

以前参加过笔试的考生,需重新注册。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成绩。

2.填报个人信息

注册后,考生须阅读考试承诺,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如因个人报名信息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上传个人照片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照片示例如下:

(具体示范图片见原文公告)

4.笔试报考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每个报考类别对应不同的科目,考生须认真选择,避免漏报。

5.等待审核

(1)审核时间为 2022年9月2日13:00—9月6日11:00。

(2)考生须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信息后,还须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试科目,提交后再次处于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期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期间,状态变更无短信通知,需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审核通过后,所有信息一律不能更改。

6.网上缴费

(1)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9月8日24:00。

(2)考试费用: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19〕481号),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人科(其中40元/人科为本市考试费,20元/人科为上缴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考试费)。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5日—10月29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根据提示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ntce.neea.edu.cn。

五、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网址:http://ntce.neea.edu.cn。

六、笔试成绩复核

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成绩复核。具体要求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公告栏通知。网址:https://www.bjeea.cn。

七、低保退费

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可退还本市考试费(40元/人科)。2022年11月16日13:30-16:00,考生本人持《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到北京教育考试院现场审核办理。

八、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九、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 010-58803690、010-58803688、010-58807224、010-89193989转7(报名期间8:30—11:30,13:30—17:00)。

报名网站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其他事项

1.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网址:http://ntce.neea.edu.cn。

2.面试、资格认定及免试政策等事宜请咨询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咨询电话:82089117,网址:https://www.bjtcc.org.cn。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期间适用。

北京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22日

北京市公告原文链接:

https://www.bjeea.cn/html/fxlks/zxxjszgks/2022/0822/82214.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陕西2022年下半年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

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一 、报名须知

(一)考生报名需要通过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报名注册开放日期:8月26日。

(二)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防止突发情况,建议异地考生慎重选择考区,尽量提前返回考区属地,以免受疫情变化影响,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考前14天考生须在所报考区属地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去人口密集场所。考前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态势和考试要求,按照规定参加考试。

(三)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区设高校考区和市(区)考区。

高校考区有: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西北大学考区、陕西科技大学考区、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文理学院考区、安康市安康学院考区、西安欧亚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西安思源学院考区、西安工商学院考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考区,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报名。

为了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安康市安康学院考区的考点设置,由属地市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统一安排和管理。

各市(区)考区设在市(区)政府所在地。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考。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考区、西北大学考区、陕西科技大学考区、汉中市陕西理工大学考区、延安市延安大学考区、宝鸡市宝鸡文理学院考区、陕西学前师范学院考区、西安文理学院考区、安康市安康学院考区、西安欧亚学院考区、西安翻译学院考区、西安思源学院考区、西安工商学院考区、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考区除外)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由考区考试机构通过网上对考生姓名、照片等信息进行规范性审核。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应向各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

(五)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对个人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由于考生信息填写错误、提供材料不真实而影响后续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自负。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名程序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审核考生信息、网上缴费三个环节。报名流程为: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9月2日8∶00至5日18∶00。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提示和要求注册账号,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码,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上传照片,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应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按时完成后续报名流程。

考生上传照片必须是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网上考生信息审核

时间:2022年9月2日8∶00至6日18∶00。

各考区考试机构对考生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照片等个人信息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则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由于照片等个人信息不符合规定的,审核不予通过,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准确的信息。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9月2日8∶00至8日24∶00。

审核通过的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考试费用为70元/科。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于2022年10月25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见原文公告)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五、违规处理

考生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认定与处理。对有违纪行为的考生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违纪、作弊事实将计入本人考试诚信档案。

六、成绩发布

2022年12月9日开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时仅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复核结果由考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 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二)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等学科,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调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考试科目名称的通知》(教师司函〔2021〕14号),自2021年6月起对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小学社会等科目名称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小学面试科目中,“小学社会”调整为“小学道德与法治”;

2.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初级中学面试科目中,“思想品德(初级中学)”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

(四)从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到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经过以下环节:

1.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笔试成绩合格;

2.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面试成绩合格;

3.网上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持合格证明和相关材料到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审核通过后,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教师资格必须符合学历、身体等基本条件。在此特别提醒:报考前请务必认真并充分了解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政策和所需的各项条件(考试和认定机构咨询电话见附件),仔细阅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各项内容和规定,避免因盲目报考导致考试合格后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的情况发生。

由于考生本人对教师资格认定政策了解不充分、填报错误或虚假个人信息等原因,导致后续无法参加考试或认定教师资格,责任自负。

附件:陕西省各考区教师资格考试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19日

陕西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sneea.cn/info/1024/103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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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湖北省2022年下半年

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和《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办发〔2021〕5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报名注册开放时间:8月26日。

网上报名时间:9月2日9:00至5日16:00。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9月2日9:00至5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8日24:00。

考试时间:10月29日。

具体安排如下:

(具体时间安排见原文公告)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6.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不符合要求照片,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真实情况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并结合考区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审核通知中公布的电话咨询。

(具体时间安排见原文公告)(具体示范图片见原文公告)

(具体信息见原文公告)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10月25日至29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认真阅读《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4),从考前14天(即10月15日)起,自行每日测量体温,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见附件5),登记表在考试当天入场检查时必须上交(每科一张)。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3.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4.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5.此次新增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400-7797-255),报名注册开放日期:8月26日。

五、违规处理

考生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等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2年12月9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笔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的教育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复查后的反馈结果由当地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二)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在校学籍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5.健康情况声明书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8月20日

湖北省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hbea.edu.cn/html/2022-08/12977.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新疆2022 年下半年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公告

2022 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2022年10 月29 日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现将我区本次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安排见原文公告)

二、考试(笔试)科目

(具体信息见原文公告)

各类别考试科目说明: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4.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原“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目代码:309)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5.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 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 门科目。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

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

8.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 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 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 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 合格成绩。

9.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并符合以下条件可报名参加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户籍或持有疆内有效期内居住证(不含临时居住证、暂住证);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自治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二)符合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具体请咨询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三)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应具备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疆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户籍在新疆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可以报考。其中大专在校生须在毕业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仅可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仅可在二年级报考)。在校生学籍及学历信息,由考生自行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确认后报考。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 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涉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扰乱社会治安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散布“双泛”思想、民族分裂主义言论的;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适宜从教的行为的;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考试(笔试)工作安排

(一)报名工作时间安排

注册时间:8 月26 日10:00 至9 月5 日19:00

报名时间:9 月2 日10:00 至5 日19:00

审核时间:9 月2 日10:00 至6 日19:00

缴费截止时间:9 月8 日24:00

(二)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及线上缴费方式。

(三)报名流程

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阅读考试公告→注册取得登录密码→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通过审核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报名确认→安全退出。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陆报名网站。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点击报名系统,选择“新疆”入口,点击阅读考试公告后,进入报名登录页面。

第二步:个人信息注册。按要求填写姓名、手机号码、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通过手机短信验证完成注册,取得网报系统登录密码(帐号为本人姓名及居民身份证号)。所有考生均需重新注册并填报相关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获得的考试成绩。

第三步: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注册成功的考生必须确认遵守并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四步:填报个人信息。考生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姓名、性别、证件号码、户籍、居住证(无居住证不需填写)、是否在校生、毕业(在读)学校名称、最高学历层次等信息。

第五步:上传本人电子证件照片。本人近6 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b(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像处理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后上传)。

图例:

(具体示范图片见原文公告)

第六步:填报考试信息。考生根据页面提示操作,选择考区、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考生选择报考类别后,须一次性选报当次所报考试科目;本次笔试我区共设置16 个考区,考生在选择考区时,非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的地州市,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所在地的地州市。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考点信息为准。

第七步:等待报名信息审核。笔试报名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网上提交审核后,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将在24 小时内完成考生填报信息规范性审核。报名期间,考生信息是否通过审核无短信通知,考生须在审核期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在“笔试报名信息”处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根据未通过原因修改个人信息,并再次按照报名流程重新选择报考类别、报考科目继续提交等待审核,超过审核期限未提交修改信息的,视为放弃报名。审核通过后,考生提交的所有信息一律不能更改,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考生可咨询报考考区教育考试机构。

第八步: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须于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考试费用均不予退回。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规定,笔试考试费标准为55 元/人·科次。

(四)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2022 年下半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了解具体报名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能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报考的考生,造成无法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本次考试(笔试)考生注册功能将于8 月26 日起开放,考生可先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成后待9 月2 日起再次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注册须使用手机进行短信验证,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本人手机号码,如手机未能正常接收到验证短信,请拨打400-7797-255 咨询。

3.如考生忘记报名系统登录密码,可通过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使用短信方式找回密码,因此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4.非首次报名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在重新注册时需要特别注意检查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导致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

5.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考生须如实填报注册、个人、考试相关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委托培训机构或他人代理报名造成报名信息错误及考生个人姓名、照片、身份证号、在读学校名称(在校生)、联系电话等信息填报错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及面试)或影响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6.在校生报名时必须规范填写就读学校名称及学校代码(国标统一代码),不可填写简称或不规范名称,因就读学校名称填写不规范造成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可于10 月25 日至29 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的考生,可前往报考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打印。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12 月上旬,具体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笔试单科合格成绩2 年内有效。

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成绩公布后10 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具体要求请于2022 年12 月10 日前登录新疆教育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看公告栏通知。

(七)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包括篡改伪造学籍信息报名参加考试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 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五、防疫工作要求

所有考生务必自2022 年10 月14 日起,密切关注新疆教育招生网公告栏和新疆招生{脱发之家}(xjzs140304)发布的《考前提示》,严格做到知悉、配合、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因考生未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他事宜

(一)报名期间遇到问题可向报名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致电咨询(见下表);注册短信异常咨询电话:400-7797-255;报名网站系统问题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具体信息见原文公告)

(二)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

(三)面试及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问题请咨询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991-4362086。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期间适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2 年8 月20 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原文链接:

http://www.xjzk.gov.cn/1000/27654.html

(复制链接点开浏览器查看,内容较为重要,同学们需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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