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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大、南开、武大、北外等多所985高校2023高校专项简章发布!

更新时间:2024-06-21 19:05:37作者:读书村

温馨提示:点击这里免费订阅升学信息学科竞赛圈按今天,中科大、南开、武大、中农大、湖南大学、北外、华中农业、华中师大等985大学先后发布了2023高校专项计划简章,学科竞赛圈整理分享。按照往年的情况,3月底-4月初应该是强基简章密集发布的时间,今年不知为何迟迟不发。不过有热心家长咨询后和学科竞赛圈透露,今年简章可能会延迟到清明之后。在强基计划简章发布之际也提醒大家别忘了加入强基群上985大学降30分!2023强基简章即将发布!39校强基群开通,高三家长必看!清北强基讨论群158280057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中科大、南开、武大、北外等多所985高校2023高校专项简章发布!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要求,我校2023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主要招收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

专业名称

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

非高考改革省份科类要求

“3+1+2”模式

“3+3”模式

空间科学与技术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不限

物理

理工类

核工程类

化学类

首选科目物理

再选科目化学

材料类

生物科学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三、选拔程序

1、考生于2023年4月7日至25日,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各项申请信息,并提交。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及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须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本次报名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2、我校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考生基本条件的审核结果,于2023年5月31日前公布通过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考生参加2023年统一高考。

4、考生须参加我校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满分为200分,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笔试将于高考后、出分前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提供情况说明并由中学盖章证明真实性,于测试当日携至考场,同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我校将视情况补贴一定的交通与住宿费用。

5、我校根据测试成绩认定资格生,公示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

四、录取办法

1、“自强计划”资格生须在高校专项批次填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具体志愿填报时间和方式以考生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2、资格生高考录取原则

(1)“自强计划”资格生分A/B两档,A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即予录取。B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线上120分,浙江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50分,即予录取。

(2)“自强计划”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综合改革、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执行)线上150分,浙江考生的高考成绩达到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60分,可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未达到上述要求的,须在“自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服从调剂。

五、其他说明

1、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考生,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2、按教育部相关规定,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3、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开展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辅导等类似活动。

4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我校2023年“自强计划”测试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5、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年本科招生章程》执行。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

0551-63602553、63602563、

63602559、63602779

招生主页:http://zsbustceducn

微信公众号:ustczsb

电子邮箱:zsb@ustceducn

七、监督保障机制

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实施集体决策、集体领导,依法做到招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等信息,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八、本简章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同时提醒大家,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23强基计划也即将发布简章,要想加入中科大强基家长群的,长按下方二维码,第一时间掌握中科大强基简章发布和招生资讯(QQ群:467144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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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大学2023年“扬帆计划”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和相关文件具体要求,为进一步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南开大学专门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主要选拔边远、原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进一步提高招收农村学生比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的优秀农村高中毕业生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高校专项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招生专业详见报名系统。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报名审核通过的人数以及生源地历年生源在校表现情况等因素分科类确定分省计划,分省计划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

根据往年生源报名及录取情况,为进一步匹配考生报考意愿,我校今年高校专项招生省份为:安徽、重庆、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陕西、四川、云南、浙江。

注:报考我校高校专项的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

三、报名方式及考核办法

(一)报名方式

考生须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以下材料:

1高校专项报名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请按要求下载打印,打印申请表最后一栏签名处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确认并请中学确认情况及加盖中学公章。

2综合素质评价表。

3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

4获奖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5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6由户籍所在县高中开具的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证明。

以上申请材料中1、2、3、4、6均须所在中学加盖中学公章。申请材料1、2、3、4、5、6请以照片形式上传,所有上传材料均须清晰可读。所有报名材料均须上传至报名系统,我校不接受纸质报名材料。

(二)考核办法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学习成绩、在校表现、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及专业。

四、录取办法

(一)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到当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上一定分值,其中山东的分值为60分,浙江为30分,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为80分;内蒙古的考生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00分及以上;其他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须达南开大学在生源省份同科类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40分(含)之内,且高于生源地同科类第一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一、二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满足上述条件的进档考生,我校根据生源所在地招生计划及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公示专业择优录取。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录取时学校可适当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二)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不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进行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

五、实施程序

(一)2023年4月10日-4月25日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在2023年4月25日之前将所有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2023年4月26日-5月3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5月31日前公布审核结果

六、公示

我校确认的高校专项入选考生须由学生所在中学、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七、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一)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和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开展,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与投诉电话:022-85358691)。

(二)对在我校高校专项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八、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九、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60365167,23504845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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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3年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经研究,学校2023年继续实行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计划200名左右。

一、报名条件

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只针对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指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的农村学生进行。

报名考生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且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7日10:00至4月26日00: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中学负责人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申请表样表及相关说明见附件一。

2.考生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户口本样例及相关说明见附件二。

3.往届生还需提交承诺书,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名。样式见附件三。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不全者,报名无效。

三、审核及录取办法

1.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强计划”(有的省份称为农村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有关说明

1.根据《通知》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资格、高考资格、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把有关事实通报中学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六、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工作时间)

网址:https://aoffwhueducn/

邮箱:wdzsb@whueducn

武大招办官方微信公众号:武大招办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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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农业大学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名额,用于招收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不低于我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理科生;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收满足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考生。

招生专业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农业工程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水利类、工商管理类、化学类、地理科学类、计算机类、农学、园艺、园林、植物保护、动物科学、草业科学、动物医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工程力学、社会学类、传播学、农村区域发展。

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于5月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二、报名条件

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各省(区、市)确定的具体实施区域内的农村考生;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三、报名方式

考生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有关电子版材料。

提交材料包括:

1《中国农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成绩信息”中需填写完整高一上学期至高三上学期(共五学期)的各科期末成绩及年级排名;考生须打印和系统版本号一致的申请表,并在规定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中学意见表》:由所在中学负责填写并加盖学校公章;

3其他: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发表作品等证明材料。

以上除第3项外,均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所有报名材料电子版应清晰可读并符合我校要求,按系统提示以JPG或JPEG格式传至相应位置,否则报名无效。考生无需再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四、审核程序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户籍、学籍资格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根据报名材料对其综合评审,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名单报学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备案,公示无异议者可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计划资格。

五、录取办法

1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区、市)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高考改革省份考生需同时满足我校公布的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2我校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省份或实施高考改革省份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

六、监督机制

1所有申请材料必须属实,对在专项计划报名、审核、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2中国农业大学高校专项计划的选拔和录取在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37682

咨询邮箱:zsb@caueducn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jwzscaueducn/

举报电话:010-62736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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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招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文件要求,2023年我校继续开展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对于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一)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中学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生源质量、地域差异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数不少于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二)招生专业

三、报名方式

考生须于2023年4月25日前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流程和要求如实注册与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确认报名志愿,完成报名申请。上传材料包括:

(一)《湖南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该表由报名平台系统生成,须考生所在中学审核、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所有报名材料均上传至报名平台系统,考生不需寄送任何材料至我校。报名材料须完整、真实,考生所在中学要公示所有经确认推荐的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一经发现弄虚作假,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四、选拔办法

学校根据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结果,2023年5月底前组织学科专家组完成对考生的报名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和“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

五、录取办法

(一)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2023年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省(市、区)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单独填报志愿。

(二)录取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对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对应招生类型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专业确定原则

按照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择优确定录取专业,高考成绩(含全国性加分)相同者,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同分数排位进行录取。对未能满足专业志愿,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填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六、监督机制

考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学校监察处联系电话:0731-88821680。

七、其他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确保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我校将对所有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后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录取资格复核。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我校将在“湖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时发布招收高校专项计划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凡未按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因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而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南路1号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邮编:410082

咨询电话:0731-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admi@hn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educn/

八、本简章由湖南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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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招生简章

北京外国语大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外国语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首批“211工程”高校、“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在80余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紧密结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形成“外、特、精、通”的办学理念和“兼容并蓄、博学笃行”的校训精神,以“语通中外,道济天下”为使命,聚焦全球语言、全球文化及全球治理,培养了大批有家国情怀、有全球视野、有专业本领的复合型人才。

学校现已获批开设101种外国语言,开齐了与中国建交国家的官方用语,形成了以外国语言文学学科为主体,文、法、经、管、教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学校积极推动中国更好走向世界,世界更好认识中国,与世界上81个国家和地区的324所高校和学术机构开展交流,承办23所位于亚、欧、美洲18个国家的海外孔子学院,居国内高校之首,吸引了来自全球100多个国家的学生来校学习。学校现有54个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41个区域和国别研究基地、3个教育部人文交流研究中心,为开展人才培养、学生就业创业、深造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精神,我校2023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招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招生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本科招生办公室组织和实施。

二、报名条件

考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的爱国主义信念,品学兼优、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外语学习能力突出,具有浓厚的外语学习兴趣。

注: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1招生计划为30人以内。

2招生专业(大类)为:英语、德语、日语、俄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法学、外交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类、世界史。

3招生的外语专业中,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外语专业可招收任何外语语种考生,但入校后第二外语均为英语。

4我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名及初审通过情况确定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并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向社会公布。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2023年4月5日-25日,考生登录阳光高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申请注册账号,登录后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2考生在报名系统里填写和上传各类报名材料,不需邮寄纸质材料。

(1)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时,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表,考生下载打印,在申请表规定位置完成中学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本人签字,扫描后再次上传;

(2)户籍证明:户籍卡或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均需上传);须能够证明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且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学籍证明:学籍卡或学生证,有高中3年间各学期注册盖章。

上传申请表及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高清照片,确保完整清晰。考生应确保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材料不清晰、误填、漏填或提供虚假材料的,视为报名无效。

3考生所在中学应将推荐考生的课程成绩、模拟考试成绩及排名、参加北外高校专项报名资格等信息在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报名。

五、初审

1我校将成立专家组对报名考生资料进行初审,依据审核情况确定报考资格。

2请考生于2023年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初审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二档。

六、公示

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考生有资格填报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志愿。

凡未报名、初审未通过以及公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资格填报我校高校专项招生志愿,我校将不予录取。

七、填报志愿

取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应根据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填报所在省份规定的相应批次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八、录取

录取阶段,将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按高考实际考分排名,由高到低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高考总分为750分的省份,录取考生的高考投档分须达到我校在该省相应批次模拟投档线下40分以内(但不低于所在省份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总分为其他分值的,按相应比例折算。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经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后,由我校审查、录取。

实施新高考省份不分文理,具体选考科目以所在省市考试院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依据学校学科专业特点,除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不组织高考外语口试的省份外,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试且成绩合格(广西壮族自治区考生要求达到A等)。外语口试的组织及口试内容和成绩由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录取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和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九、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公示相关信息。

2.北京外国语大学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3.高校专项招生具有和高考相同的严肃性。考生应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严格组织推荐工作,对考生成绩、排名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把关。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高校专项招生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编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报考生所在省份考试院处理。

十、我校高校专项招生的报名及录取不收取任何费用。被录取的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不能报到的,可以向我校申请资助。联系电话为010-88816570,联系部门为学生处资助中心。另外,我校设立学业支持中心,将面向高校专项录取的大一新生开展学业帮扶工作。

十一、我校未组织任何有关高考招生的培训,也未委托其他机构或者个人开展招生的培训和报名等工作。有关招生信息均以我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本招生简章经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通过,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教育部公布新的政策及工作要求,本简章将做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号,北京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电话:010-88816254,010-88816481

传 真:010-88810273

电子邮箱:bwzsb@bfs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joinusbfs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10-88816259

招生监督邮箱:bwjjw@bfsueducn

同时提醒大家,北京外国语大学2023综合评价已经发布简章,要想加入北外综评家长群的,长按下方二维码,第一时间掌握北外综评招生资讯(QQ群:477688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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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教育公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关于做好2023年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等文件要求,学校继续实行高校专项计划,具体招生政策如下: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学校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97人。招生学科类和对应专业等如下表(具体专业详情请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

备注:考生在系统报名时无需填报学科类,只需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综合改革类,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再填报学科类或专业。各学科类中所含专业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来源为准,各省(市、区)最终招生专业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我校高校专项计划不招收新疆双语类考生。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报名流程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9日9:00至4月25日24: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报名申请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并由本人、中学负责人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各类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包括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及其他反映学生成长与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申请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在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查、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如下所示:(https://gaokaochsicomcn/)

四、审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核

经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部门对考生户籍、学籍资格进行审核后,学校将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名单将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获得我校高校专项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普通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将依据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高校专项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及综合改革省、市(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广东、江苏、河北、重庆、辽宁、福建、湖南、湖北),我校录取批次控制线按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校专项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被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放弃入学资格或者退学,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五、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严格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严防权力寻租。监督电话:027-67867080、027-67868009(纪委办(监察处、巡察办))

六、附则

本办法经华中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东区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3374、67861550(传真)

电子邮箱:zb@c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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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140人,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情况制定分省计划,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上公示。

二、招生专业及类别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全部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所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实行“3+1+2”高考模式的省份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招生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详见附件一。

三、报名对象及条件

1报名对象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4)对学校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符合学科培养要求。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4月25日

(报名系统于2023年4月25日24:00关闭)

(2)报名途径: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报名。

2申请材料

考生须在报名截止前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

(1)《华中农业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申请表》(通过报名系统打印,由本人、中学校长分别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未完整提供考生高中阶段各学期学业成绩将视为报名无效);

(2)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

(3)《个人申请报告》(考生本人亲笔书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感悟、劳动实践、公益活动、个人兴趣、艺术修养、学科特长及取得的成绩、大学生活展望等,1000字左右);

(4)高中阶段各类主要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所有申请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各项材料均须考生本人逐页签字并逐页加盖中学公章,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未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或上传申请材料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五、审核及录取办法

1材料审核

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5月31日前,在有关省份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基础上,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考生入选资格。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2录取办法

(1)获得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需满足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

(2)学校对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和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该省份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为准)的考生,根据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六、监督机制

1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部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过程全程监督,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生的违规行为从严查处。监督电话:027-87282056。

2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高校专项计划的报名、考核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考生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考生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华中农业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zshza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

通讯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1号

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综合服务楼403室)

邮政编码:430070

联系电话:027-87280707、027-87395964

八、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确认、上传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各环节开放时间以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设置为准,请密切关注,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环节视为放弃后续环节资格。

2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与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考试相关的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3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4考生入学后与其他普通文理类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5本简章由华中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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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专项计划常见问题解答

1、具备什么样的条件可以报考“高校专项计划”?

答:高校专项计划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有关高校会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2、怎样了解高校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

答:高校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考生可根据各省市招办发布的相关规定,查看具体实施区域。

3、哪些高校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

答:2023年,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的高校有95所。具体名单详见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专题。

4、高校专项计划在何时何地报名?

答:4月25日前,考生登录阳光高考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申请。

5、高校专项计划如何录取?

答:入选高校专项计划资格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单报志愿,依据考生高考成绩和填报志愿进行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6、报考高校专项计划还需要注意什么?

答: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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