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访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服务网平台!

律师新人撰写法律文书的常见误区(写法律文书的注意事项)

更新时间:2024-03-05 01:50:24作者:自考教育网

作者:林律师@琳琳民商经济案件研究。新律师写法律文书有哪些误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不仅仅是分享,更是回顾和督促自己这些年的实践。一、切忌引经据典过多,切忌罗列、堆砌法条。法律法规的展示或铺设,在一些法律文件(比较少见的条文)中可能是相当必要的,但如果是写给法律人的,可以只引用条文,没有必要做具体的法律解释。否则,很容易班门弄斧。如果你给客户写信,你将是对牛弹琴。第二,阅读法律文书的对象很重要。需要区分说白话和法语的适用场景。法律文书写给法院、对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等。应加以区分,使不同的语气和表达能适应不同的读者。第三,切忌过长,切记重点突出,主次分明。建议一般程序性文件,如申请书、申诉书等,控制在1000字以内;发表法律意见最好不要用7000-8000字以上。当然具体案例要具体分析,这里的建议不一定适用于各种情况。四、区分法律文书的种类、样式和格式,使之适应需要。法律文书中的诉讼文书一般分为程序性文书和实体性文书。程序性文件,侧重于程序的启动,主要是简明扼要。重要的是突出申请/请求事项,简述依据、事实和理由。不建议洋洋洒洒写几千字。实质性文件,主要是讨论部分,一般在格式上没有太大的限制。但也要分清说理和说情,记得突出重点,注意尺度。注:以上建议仅供参考。本文整理于2022年10月20日。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如果您有兴趣就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交流或讨论,请联系我。

律师新人撰写法律文书的常见误区(写法律文书的注意事项)

为您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