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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3普通专升本招生政策:考试安排及报名流程

更新时间:2023-04-11 06:54:54作者:自考教育网

湖北省2023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根据考试安排和报名流程各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 2022 ) 16号)精神,组织开展2023年我省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水平起点升本科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特殊高校招生书》) 一、招生对象1 .应届高职) )。 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等学校(专科)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下半年毕业的高等学校)扩招学生)可如期获得专科毕业证书。 具体报考条件由招生院校根据本科教育教学要求制定。 2 .特别策划考生。 按照教育部要求,实施“本专项计划”,招收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职(专科)毕业生。 特别计划考生必须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并经乡村振兴部门确认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和反贫困运动监测家庭学生。 3 .退役大学生士兵。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服役期间未受部队处分的湖北应征入伍; 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含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中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学业。 考生只能报考“普通考生”、“特别计划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 二、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1 .招生院校。 举办专升本的大学有50所省属普通本科大学。 其中,长江大学等18所高校招收专业计划考生,50所高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 2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为“普考计划”、“特殊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三类,各招生院校根据省教育厅的招生计划在招生简章上公布分级专业计划。 各高校在保持本校普考考生计划和专项计划总量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考生报名情况适当调整普考考生计划和专项计划,在专项计划考生总数不足出现空缺的情况下,可以将专项计划的净空调整为普考考生计划的使用。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调整到其他类别使用。 计划调整情况应当在学校专用的本网站上公布。 追述尚未结束的计划,由省教育厅协调使用。 三、报名1 .发布招聘简章。 各招生院校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我校2023年本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及招生简章,认真组织本准备工作。 招生简章包括业务手续、招生专业计划、招生对象、报考条件、报名时间和要求、收费标准、考试方法、考试科目、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核(以下简称“综合考核”)。 )方法、成绩公布、成绩评审与监督、招聘原则、招聘标准和手续等信息。 可以参加医疗卫生、法律、教育等行业资格考试的本科专业。 招生院校将根据资格考试的有关规定,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考生专业阶段对所学专业的具体要求。 招生简章经学校专职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本机关审查备案后,于3月15日前在校园网或工作网站(见附件)上公布。 2 .申请并报告志愿。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普通考生和特殊计划考生将于2023年3月22日至26日在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专升本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报名平台”)上报名。 网站通过http://zsb.e21.cn )进行网络应征。 根据需要如实填写《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报名申请表》,同时上传本人照片、身份证、学籍证明、特殊考生身份证等资料。 考生应对所提供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招生院校报考专业的要求,每个考生限定一所大学的相关本科专业为一个。 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其专业阶段所学专业应与报考本科医学类专业相同。 )2)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申请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5日至9日进行预报名。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报名平台报名,根据需要如实填写《2023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申请表》,同时提供本人照片、身份证、退出现役证书、普通全日制专业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书)、入伍地证书、立功获奖证书等资料第二阶段,3月22日至26日进行志愿者报名,报名要求与普通考生一致。 非退役大学生士兵不需要参加预报名称不参加预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得申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3)网络报名期间,报名平台每日公布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报考人数一次。 报名结束后,各招生院校将审核考生报名和报名信息。 通过志愿信息审查的考生不得再更改志愿信息。志愿信息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3月28日的规定时间内修改志愿信息。 3 .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当及时自行在报名平台下载、打印、保管申请表,并按照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向报考院校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招生大学负责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上大学应当安排专人负责,协助考生对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考试合格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或者资格信息不真实的考生不得录用。 四.考试1 .考试科目。 )1)普通考生及专项计划考生。 考试科目是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 通用科目为英语,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专业科目由各招生大学自主决定,评价命题、阅卷能力。 )2)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将被免除文化课考试,接受招生院校组织的综合调查。 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考生可免于参加综合考核。 2 .考试时间、地点。 通用科目考试定于5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统一举行; 专业课考试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调查定于5月7日下午,具体时间由各招生高校决定。 考试地点设在各招生高中。 3 .试验组织。 考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开展,全部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 省教育厅组织本考试参观考试。 各招生院校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制定详细的考试组织方案和考试工作手册,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对命题、试卷、发放、运输、回收、保管、分组考试、监督考试、阅卷、报名等考试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必须严格考试纪律和安全保密管理纪律,严格考风考试纪律,确保试卷绝对安全和考试公平公正试卷保密室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要求,试卷进入保密室后,实行24小时无人值守,电子监控和录像。 各招生院校要认真做好考生入场认证和安全检查,严防考生替考,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 考试时段应开启视频监控和电子屏蔽系统,严防考生利用高新技术作弊。 要规范布局考点和考场,在显著位置设置考场平面分布图和引导标志,张贴、张贴警示标语,加强考试法律法规和考前宣传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营造严肃考风考纪氛围。 有关部门要综合治理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行为。 对违规考试的违纪行为,应当参照国家教育考试法律法规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4 .成绩公布。 本考试通用科目、专业科目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成绩由各招生院校统一时间公布。 五、本录取工作由招生院校负责,录取标准、原则和程序在招生简章上公布。 1 .特殊计划考生(1)普通考生录取前,先录取特殊计划考生。

大学根据录取规则,专项计划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专项计划完成。 )专项计划合格后,不合格的专项计划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起参加普通考生的合格。 2 .普通考生(1)录取。 各招生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和考生考试成绩,在普通考生计划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补记。 第一次录取后,未完成的普考考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本报名平台公布。 第一次不及格的考生可以根据补课计划和相应招生院校招生简章、补课工作公告的要求提出补课申请。 第一次通过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缺报名。 相关高校将根据招生简章规定和英语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报名补课的考生。 3 .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招聘与普通考生的招聘同步进行。 (一)录用。 各招生院校根据人才培养要求,根据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调查结果,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成绩、服役成绩等情况,综合评估,计划内择优录取。 )2)补记。 第一轮招聘结束后,未完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由省教育厅统一在本报名平台公布。 第一批不合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按照补课计划和相应招生高校招生简章、补课工作公告的要求进行补课报名。 第一次通过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补缺报名。 有关高校将根据招生简章的规定,对参加补课的考生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4 .公示。 高校应当在我校工作网站或者校园网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 六、审核拟录取的本生名单由招生高校新闻部教育厅审核备案。 各校要严格执行审核备案工作规程,准确规范审核备案材料。 备案材料的复核包括集中精力做好本工作报告、招生简章、招生计划、专业录取线、录取名单、公示证书等。 各招生院校负责复核备案材料的真实性。 七、收费本报名报名费参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巴价) 2006 ) 107号)有关标准执行。 升入本生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招生高校2023年同一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一致。 招生院校招收本生专升本生,除收取考试费、学费、住宿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另设收费项目或收取附加费。 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所在高校不得以本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八.入学与培养1 .入学。 按本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录取高校有关要求和规定期限进入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此,不能按期入学的,必须请假,不请假或逾期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招生院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评审工作,办理审核合格的入学手续,注册学籍,经审核发现新生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一致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况的,取消入学资格。 退役大学生士兵录用后不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以后不再享受免试特殊升学政策。 2 .培养。 本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制2年或3年,不得采用非全日制学习形式学习,入学后不得主修和转学。 升本生的话,原则上是单独编班教,但单独编班的话,确实不能安排编入学。 各招生院校要紧密结合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重构本学生专用人才培养方案,加强本、本两个阶段人才培养方案衔接的适应性,切实提高本人人才培养质量。 3 .毕业证书。

对于选修了本科课程规定的内容,满足毕业条件的本学生,将颁发本科毕业证书。 其毕业证书上写着“在本校XX专业本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颁发毕业证书的实际时间填写。 九、工作要求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好本工作。 各招生院校主要领导是本校专管本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由校(院)长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管本职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安全责任,招收本校学生2 .做好应急处置和防疫工作。 各招生院校要严格扎实做好各组织工作,建立健全各环节风险排查和排查机制,完善各类突发事件报考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保突发情况后应急预案到位。 落实抗疫“乙类乙管”相关工作要求,按照本地抗疫总体部署科学精准防控,做好考生和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落实考点防疫各项措施,坚决纠正精简、“一刀切”、层层加分等做法3 .严格工作纪律。 各招生院校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原则开展本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委托任何个人、社会机构参与本工作,不得向本试点教育机构谎报、价格欺诈、考试作弊对集中办理本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从中渔利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省教育厅责令及时纠正和纠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造成本工作不规范严重后果的招生高校实行政策联动,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减少招生计划、取消本招生资格等处罚。 4 .加强政策宣传。 各招生院校要认真做好本招生考试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答疑,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响应考生和家长的关注,通过校园网、官微等多种渠道参与报名、考试、 要及时公开招聘等相关信息要公开违规举报和在线咨询呼叫,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妥善处理信访问题。 各生源高校要对本校应届毕业生全面开展宣传动员,确保考生知晓我省本政策和考试招生安排,指导考生认真阅读招生院校招生简章,合理报考。 我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相关业务政策咨询省教育厅高中学生处,在线咨询电话: 027-87328045; 其他业务政策咨询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在线咨询电话027-8732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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